《规定》共6章47条,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主线,将微耕机、田园管理机、电动卷帘机等3类农业机械等3类使用率高、危险性大、易发生事故的农业机械纳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范围,加强监管。
为控制污染物排放、减少空气污染、加强环境保护,《规定》的一大亮点是明确要求: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排放标准。并规定为本市享受财政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免费加装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
那么,应如何理解为北京市享受财政补贴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免费加装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为什么要加装?是强制措施吗?不享受财政补贴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如何加装?为此,北京市农机监理总站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重点条文:
第三十五条 本市享受财政补贴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由市农机监理机构组织免费加装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控制污染物排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和破坏污染物排放控制装置。